环境监测机构申请CMA | |
日期:2023-03-19 | |
环境监测机构申请CMA
环境监测机构,可以单独申请CMA计量认证。
根据《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保部) 第十条 从事监测、数据评价、质量管理以及与监测活动相关的人员必须经国家、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考核认证,取得上岗合格证。所使用的环境监测仪器应由国家计量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按有关要求进行检定或按规定程序进行校准。所使用的标准物质应是有证标准物质或能够溯源到国家基准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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