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9对人员的要求
6.2 人员
6.2.2 软件测试实验室的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从事软件测试人员,应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大专(含)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家或行业承认的软件测试技术专业培训合格资质或计算机软件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具备与软件测试任务相适应的被测试软件背景知识和软件测试技术。
b)各类人员其他应满足的要求包括:
1)从事软件测试项目管理、测试需求分析、测试策划和测试设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有 2 年(含)以上软件开发工作经历或 3 年以上软件测试技术工作经历;
2)软件测试执行人员,一般应有 3 个月(含)以上软件测试技术岗位实习工作经历,并至少实习完成 1 个软件测试项目;
3)负责软件测试结果评价(评估)、方法确认、质量核查的人员,以及软件测试报告审核人和批准人,一般应有 3 年(含)以上软件测试技术工作经历。
c)实验室对软件检测人员进行的培训,应包括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软件测试有关的法规、标准。
d)实验室应:
1)至少具有5名软件检测人员;
2)由熟悉软件项目管理、开发、测试及标准、规程、规范的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软件检测任务。
3)由熟悉软件检测过程以及软件测试标准、规范、规程,软件质量评价和软件测试质量评价的人员,负责对软件检测人员实施质量核查,审核软件测试过程和形成的软件测试工作产品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
4)由熟悉软件测试需求、测试结果评价和判定准则的人员负责对软件测试输入和测试结果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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